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包括:
①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
②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③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④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⑤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上述人员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须提供上述人员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的社保证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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